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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心供氧工作制度

2013-05-27 16:15:54      点击:

1. 工作人员应牢固树立服务临床的思想,必须爱岗敬业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坚守岗位,不脱岗,不睡岗,不溜岗。 

 2. 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教育,熟练掌握供氧设备的各项性能和操作程序,提高分析各种故障和排除故障的能力。

3.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,班前不得饮酒。 

4. 值班人员应具备“一懂四会”:懂设备性能;会操作,会检查,会排除一般故障,会使用消防器材。 

5.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,交接班时必须认真检查各供氧间的重要环节,确保管道畅通、仪表处于良好工作状态。做好交接班记录。 6. 做好日常的设备保养、维修和定期检查工作。 

7. 认真做好电话记录,及时送气、供气,确保24小时供应。

8. 认真做好各种气体的标签、标识工作,所有特种气体要有鲜明标记,并不得混放氧气瓶中,空、实瓶必须分开存放并且满瓶需挂“满”字样,空瓶需挂“空”字样。严防各种差错事故发生。

9. 中心供氧间工作仪表指针接近报警,要特别密切关注,切不可擅离工作岗位。 

10. 经常巡视用气环境,若发现故障,应立即分析原因,及时排除,若难以排除,应立即上报维修人员。氧气瓶里氧气用完,必须立即更换,不得拖延不换。 

11. 实行24小时工作制,不得私自调班,下一班人员未到,当班人员不得离开。 

12. 供氧站周围25米内严禁烟火。任何单位需动用明火时,需总务科审批。 

 13.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供氧站、中心供氧间以及调压室等供氧要地。

14. 供氧站不接待参观,特殊情况须通过院办批准,由总务科负责陪同。 

15. 供氧站内应使用防爆防火材料,保证设备的安全正常工作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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